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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金蓉

    我于1999年12月为证实大法,被无辜迫害拘留15天,被迫在派出所写了一个“保证”。恶警觉得不行,必须重写。我当时说:“不行就算了,别的我不写。”过了很长时间,他们看不行,就说:“那就重抄一遍嘛,写上‘保证’两个字。”我想写就写。随着正法进程,悟到当时的状态也不对呀。不管多少总配合了邪恶的意思做了。这是大法弟子不该有的言行,对自身来说毕竟是个污点。

    直到最近看到有同修的情况和自己有相似之处,才彻底悟到这一切都是旧势力的安排。是邪恶的旧势力所要想达到的目的。自己竟让这旧势力的毒根在自己的思想中埋藏这么久、这么深,给了它这么长时间的生存机会,阻碍自己正法修炼的路程。我今天在《明慧网》上,对着师父、对着同修、对着苍穹大地,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的、口述的以及我所签过字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要求的东西全部作废。我坚决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0/51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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