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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洪梅

    我对不起师父,我对不起同修。我于2000年3月5日回国,3月16日那天早决定去朱××家上访,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不慎将两位同修的名字告诉了警察,并在审问的记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在此严正声明:我在国内所做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我一直没有正视这个问题,使自己长期被干扰,现在我知道错了。大法是严肃的,我知道自己造下了不可原谅的差错,这里面有我应付的责任,我却没做到。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一定要加倍努力做好,弥补这一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0/51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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