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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黄天贞、沙金川 我和我的妈妈都是98年得的法,但得法后一直不精进。1999年7.20后由于胆小怕事,被邪恶控制,违心地在邪恶要求的一些“书面材料”上签了字,这些行为不符合大法的标准。在此,我们严正声明:过去签的那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书面材料”以及说的那些不该说的话一律作废。我们一定坚修大法,走好最后的正法路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谢谢师尊的慈悲。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0/519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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