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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田泽华 我是97年得法的,可是由于没有在法上认识大法,以致做了作为一个大法粒子绝不应该做的事,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也对不起自己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本人在派出所和拘留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尽最大的努力跟上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1/520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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