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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苟忠秀 本人在公安局和“610办公室”的邪恶高压的迫害下,自己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在以后的正法路上一定以法为师,走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最后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4/5221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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