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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万香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执著心重,没做到正念破除旧势力的迫害,没有在法上认识法,在邪恶的迫害中写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给法造成了影响,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在此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在今后的学法、证实法、讲清真象中加倍努力,揭露邪恶谎言,抓紧时间救度众生,勇猛精进。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5/528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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