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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淑敏

    我是97年4月得法的,得法前我的脾气不好,经常为一些小事就发脾气,所以身体也不好,腿痛时扎针灸、吃药也不管用,鼻炎平均1-2个月得一次,每次都半个月以上。得法后,我的身心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疾病没有了,脾气变好了。7.20以后,由于邪恶的迫害和正念不足,违心写了“保证”。现在悟到这样做本身已偏离了大法,太对不起师父对我的苦度了。现严正声明:原来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作废。重新走出人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坚定地走好正法修炼的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7/52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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