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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周兰云

    我是1997年得大法的,由于学法不好,做了对师父,对大法的不敬事。在1999年7月24日那天,在学校工会的逼迫下,我的孩子代写了一份(孩子不修)“保证书”,当时的内容我没看,就在上面签了名,工会人带走了;当天孩子又把所有的经文和师父的法像也翻出来上交了。我在2000年3月份的一天,儿子又见我炼功学《转法轮》,又把我的一本《转法轮》要走了,我做了这么大的错事我向师父认罪,在此我上明慧网发表严正声明,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坚定听师父的话:学好法、发正念、讲真相三件事,紧跟师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8/530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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