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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俊英

    我在99年“7.20”前得法,“7.20”时说过“不炼了”,实际心里一直信仰大法。2001年我女儿(大法弟子)被公安局非法拘留时和我在北京打工环境恶劣的情况时,由于亲情和怕心很重,很多执著心没去,怕邪恶抄家对女儿和自己不利,就让另一未修炼的孩子和一亲属帮我把大法书籍和磁带烧了,我还劝说女儿放弃修炼大法,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自己还看了别的气功书,严重影响了正法修炼,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犯了很大的罪,同时也连累常人犯了罪,真是痛悔莫及。现在我清醒地认识到,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要修炼大法、维护大法,一定不辜负恩师对我的慈悲救度。我庄严声明:以前所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从新努力坚修大法,加倍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进程,正念、正行,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29/53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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