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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丽琴

    我在2001年5月1日去北京正法,在天安门被恶警非法抓捕、关押。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下了“悔过书”,留下了耻辱的污点。在那段时间里,我无法从痛苦的煎熬中,解脱出来,后来通过功友的关怀帮助,我决心重新做起,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洗刷自己的污点,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行为作废。放下一切执著,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弥补、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53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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