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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腮花 我于1996年11月17日得到大法,在未得法之前,身体相当不好,患有多种疾病,一年四季服药。自从学法炼功后,多种疾病逐渐消失,变得健康无病。1999年7月20日后,我在同年7月23日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15天,放我出来时逼迫我写“保证书”,我说“写不出来。”公安人员就代我写好,叫我签名摁手印,这是第一次。第二次是在2002年6月3日,又是刑事拘留18天,强迫家中交钱伍千元现金,保我出来,又叫我写保证书,这次也是公安人员人写好逼迫我在“保证书”上签字摁手印,在当时形势所逼,本人意志不坚定所为。今天我后悔莫及,作为法轮大法弟子,这样好的功法我怎么会不学不炼呢?因此我郑重声明原来的签名摁了手印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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