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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曹彩娟

    我是1996年10月得法的。原来身体有很多顽疾,但修大法后全部都不治而愈,且亲身体悟到大法的伟大、殊胜!1999年7月20日,我被当时“610办”非法刑事关押在看守所,受尽了非人的待遇,15天后,“610办”逼迫我写“保证书”,否则就不能放出来。1999年8月中旬在五、六个恶警强压下,按照它们提供的文字读了并拍电视,给大法抹黑、给自己修炼留下了污点。2002年11月中共召开十六大期间叫我参加了洗脑班,办了20天,叫我表态不炼功,且写诋毁大法的“心得”,我自以为敷衍了邪恶。以上三件事,是我在修炼路上对法正信、正念不足造成的损失,通过反复深入地学法和正悟,我决心坚修大法,做个名符其实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过去所写的所谓“保证书”一律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53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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