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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文艳 2001年为证实法我去了北京,被派出所接回后,警察给我做笔录,问我还炼不炼了、去不去北京了,我说“功还得炼,北京可以不去,功什么时候都得炼”。还在笔录上按了手印。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自己顺从了邪恶。想起来心里特别难受。我声明以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后我要按照师父讲的法去做,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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