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云香
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在公安恶警伪善的欺骗下,自己不理智的盖了所谓不发真象资料的空白手印,对不起师父慈悲苦度。在此严正声明,自己的所做、所写全部作废。加紧弥补,做好三件事,坚定正法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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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53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