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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朱爱仙

    我于98年上半年得大法修炼,从修炼一开始,身体患十几年的过敏性鼻炎就开始清除了,还有其它多种病业逐渐清除得无影无踪了。真是一身轻装上阵,干活儿心情愉快、不烦恼,深深懂得做人要做好人的法理,就是要修大法。可是从99年4·25事件以后,当地政府、公安机关要所有的炼功人填写什么“脱离”的表,每次想叫我写保证书“不炼了”,不写上面要追查的,我在当地公安局写过一次所谓的“保证书:没炼了”。当2001年1月23日邪恶炮制天安门自焚后,当地乡政府、公安机关、“610办”妄图叫我去地区洗脑班,我拒绝了。后来它们联系到单位,大约于3月初,在单位里举行“揭批会”要给我洗脑,逼我“揭批”。我讲了几句不好的话,给我修炼留下了一个污点。不久,到下半年9月1日县政法委、“610办”通知我参加洗脑班,为期五天(并叫单位交了伍百元学费)又叫每个炼功人谈对大法的认识,结束要写“保证书”。当时我心中有漏,怕过不了这一关,下次又要找我,在“保证书”最后一句写了对不起大法的话。2002年6月22日,邻县公安局四、五个恶警晚上十点多钟赶到我老家搜家,想搜经文,没搜到,一无所有。就把我抓到它们公安局去,连夜逼我交出经文,后来又叫我抄诽谤大法的材料,我由于做个坚定大法弟子的决心不够,被邪恶利用抄了几句。接着它们目无法律,乱抓人、乱关人、乱罚款,把我判为刑事拘留。并索取保释金伍千元,又坐了十几天牢。今天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做的一切所谓”保证“一律作废。今后我一定坚修大法,尊敬师尊,做好真修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走好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53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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