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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美如 我于一九九八年12月24日经同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在这半年来我觉得身心轻松,许多小毛病都好了。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之徒迫害法轮功,8月单位强迫我写保证书。因自己学法不深,被邪恶利用,写了“保证书”。到2002年3月份看到师父的《北美巡回讲法》认为这份经文重要,就拿去复印,发给同修看。在复印的问题大家有分歧,结果被邪恶钻了空子。6月5日我被带到公安局并关进拘留所十五天,出来时公安局强迫写保证书。以后每月写一份“思想汇报”,我想应付算了。特别在“洗脑班”上二十天,讲了或写了一些对不起师父的话。以后我想起这些事,心里很痛!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为什么这样对不起师父和大法?!师父大慈大悲,又一次给我修炼机会。内心真真谢谢师父!我一定要用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溶于法中,以法为师,以法为大。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特此声明以前写过的“保证书、思想汇报”、洗脑班所写的、所讲的东西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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