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宝芹
我在劳教所内所做的一切违背师父和大法及一切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所为彻底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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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7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3/53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