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毛女
我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尽我所有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完成自己的誓约,决不负师尊慈悲苦度。走好每一步,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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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6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4/53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