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堂姺
我过去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作废。决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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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4/53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