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丁小焕
我以前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现在我坚定救度众生,没有任何力量能挡住正法弟子的脚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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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4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4/53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