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邝丽娜
我2001~2003年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18个月,本人声明在劳教所写的所谓“三书”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4/534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