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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康翠贤 我是98年学的法轮功,身心受益,家庭和睦,一直很好。可是学法不长时间就犯了一个大错误,所以特此声明如下:记得在99年元旦以前的一天,委主任到我家说叫我去学法点有事。我来到时委主任在念上头来的不让炼法轮功的文件。然后就每人发一张表,让在表格里填上“不炼”就行,还说不填就不放人等。当时也觉得填这样的表不对,所以就不同意填。在委主任的强制压力下,就不情愿地填上了“不炼”。我在2000年的2月11日因写上访信被非法抓进看守所,要放我们的时候,还得写几条才能放人。2000年的4月17日,在预审员和众多人的强迫下,违心地写下“三不”。现在自己悟到,以上这些都是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造成的大错,真的后悔。现在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的不符合一个修炼者所为之事,全部作废。以后再做什么事情一定用大法对照,能在法上认识法就能做得好一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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