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志桧
由于学法不深,在高压的迫害下,在笔录上签了字,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走好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5/5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