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生仁
我在1999年7.20以后,违心的写了一些违背大法的“材料”,现声明一切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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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5/5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