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玉
关于以前我所说、所写一切不利于法轮大法及师父的言论,一律作废。重新走入正法行列,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5/53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