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富莲
凡是以前在各级政府的迫害下在村大队、派出所和劳教所写的“保证书”和“揭批”的内容等全部声明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以法为师。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6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6/535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