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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明熹

    我是一名小学生,99年年初与妈妈一同得法,真正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7.20邪恶镇压以后,全国的报纸、电视到处都在造谣、诬蔑,我知道那都是假的,根本也不为之所动。但是有一天(当时我在小学一年级),学校组织签名,在签名前,老师先在班级讲了许多自杀、杀人的事,对此,我非常反感,就签了字。可事实上,那些事都是栽赃、陷害,我签了字不等于默认了邪恶吗?在此,严正声明,所签的字作废。同时我也要告诉我的同学、朋友:“法轮大法好”。并且加倍弥补,做好学法、发正念、向世人讲清真相。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7/53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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