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康玉环
我97年得法,在学法路上走了一段弯路,在办班中写“保证书”和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签字,声明全部作废。以后坚修大法,跟上师父正法步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7/53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