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玉霞、李国柱
我在乡政府的逼迫下,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我知道大法是正法,我坚信大法,坚信师父,所以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7/53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