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中庆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在单位领导和派出所警察的迫害下,我为我家人签的“保证”证一律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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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7/53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