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惠芬
我曾被非法劳教,我认为做人应做得堂堂正正,应该还法轮大法一个公正的地位,为此我声明:过去在劳教所写的有关“决裂书、保证书、揭批材料”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8/53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