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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叶丽珍

    我在1997年得大法,在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明白了人生真正意义,按照大法要求去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好处。99年7.22邪恶疯狂迫害大法,为了证实大法,被送到劳教所,由于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写了“三书”,说了不该说的话。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现认识到这是不对的,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不利于大法的一切作废。重新回到正法中来。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走好修炼的每一步,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1/53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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