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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韩凤娥

    2002年农历九月二十八,我被乡政府从家中绑架到市“610办公室”。在邪恶迫害下,在自己身心不清醒的情况下,我被迫写了“三书”,说了不应该说的话,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回来之后学师父的经文,明白自己不应陷在自责中,要尽快回到大法中来,现声明:我写的“三书”和说的错话、做的错事全部作废。我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1/53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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