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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应俊宾

    我于2001年5月初到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当时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很多执著心没有放下,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不必要的损失,还出卖过大法弟子,犯下了很大的罪错。我现在感到十分悔恨,决定重新修炼大法,认真学法,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个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1/53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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