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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秀云 我一九九八年五月份得法。一九九九年七、二0邪恶迫害大法以来,我因坚修大法被邪恶无理抓去,非法拘留二十二天,家人替我写了“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我修炼的道路上留下了污点,此时我悔恨不已。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家人替我写的一切统统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1/538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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