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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木中 我是一名公安干警,1999年3月底在一次制止本县法轮功洪法活动中结识了一些炼功人员,后经他们介绍,我便走上修炼之路,通过修炼,使自己的身心受益,道德回升。“四.二五”事件后一些进京上访及继续炼功者无辜被警方拘留、劳教、判刑、部分同修被迫流离失所,本人曾参与销毁大法资料等,后也接受过邪恶旧势力的考验。因在考验中未在法上认识法,有怕心、求安逸之心等执著心,向邪恶签定了“不继续修炼、宣传法轮功的保证”,未跟上正法进程。现幡然悔悟,现声明以前向邪恶旧势力签订的一切“保证”作废。从新走上正法修炼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2/53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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