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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秀珠 我是1997年得法的,自99年7.20后,邪恶迫害大法,同修被单位威胁得很紧,我想减轻一下她的压力,就把真相材料送到她单位办公楼去。后来有了怕心,把剩下的资料丢掉了。第二天悟到我的做法不对,不知珍惜来之不易的资料,想去把资料找回来,但却找不到了。我真不配做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真对不起恩师的慈悲苦度,对不起大法。今后我一定要加倍弥补,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2/53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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