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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素霞

    我97年得法。7·20期间去北京上访,被公安非法带回,家人替写不符合法的“保证”;在7·20后,又一次什么时间记不清了,公安人员替写的不符合法的“保证”,家人签的名,我按了个手印,公安人员写的什么我也没看、也没听,当时我想那不是我写的,和我没关系。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有损于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行为。特此声明,一切家人所写的“保证”,和我不符合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3/53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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