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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韦玲 99年7.20,单位领导让表态还炼不炼了,由于怕心,妥协了。其后有一次领导让在一张调查表上签字,我点头同意领导代我签字,再一次失去改正自己错误的机会。在此我声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走正自己今后的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3/539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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