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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元霞

    我1997年得法,1999年7.20以后一直没有到外面炼功,2000年夏天的一个早上,六点钟我和几个人一道到烈士陵园爬山,我们几个人看到许多人在练各种功,他们几个人想跟我学法轮功,我就在一个偏僻的地方教他们炼法轮功,当时有一个公安局姓尤的跟在我们后面,我不认识他,还为他也想学法轮功,没想到我们功炼结束刚到家,派出所就把我们叫去,把我们分别关在几个房间审问,并把我拘留7天,问我以后学不学了,我当时说“不学了”,我现在很后悔,我现在声明那时说的话不算,法轮大法我要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6/54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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