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艳菊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和严重的求安逸之心,配合邪恶录了口供并按了手印,给同修和大法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并且承认了邪恶对我的非法判刑,在判决书上签了字。现我郑重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6/5410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