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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明华 以前无论我自己或别人(代替)所说、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不利的事,不尊敬师父的话。全部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作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6/541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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