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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高民立

    97年我得了淋巴瘤,医生说是毒瘤,当时我很害怕,就到大姐那去,大姐是炼法轮功的,她让我也跟着炼。我按着大姐教的,回家后学法炼功,时间不长病真好了。我家从此就成立了炼功点,有30多人一起修炼。99年7月20日以后,因我家是炼功点,乡公安天天逼我写“保证书”,最后恶警就写了一张“保证书”又代笔签了名,当时也没反对。现在通过学法和阅读《明慧网》的文章,自己认识到那种做法也是不对的,那也算是默认,也在配合旧势力的安排。所以我今天正式声明过去别人代笔写的“保证书”作废。今后我一定加倍努力,学好法,讲清真象,发正念,做好以上三件事,加倍弥补过去的不足。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5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7/54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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