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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雪生 我因学法轮大法和炼功,于99年7月20日去北京证实法,被公安遣送原地派出所,当时邪恶之徒抄家拿去大法书和炼功带、师父法像,并且强迫我写下“保证书”和签名。当时由于自私、执著心和怕心,促成我写下了“保证书”,给自己点上了污点,但一直没有放弃大法,通过学法和阅读《明慧网》文章,对自己有很大的提高,为了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跟师父回家,以前我所写的一切,都声明作废。一定按师父要求做好三件事,要以慈悲为怀,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7/541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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