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薛丽花 我于1999年3月得法,身心受益。1999年7.20以后,由于学法不深,在高压迫害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交了一本大法书。现在认识到以前的做法是不对的,对不起师父。故特此严正声明: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作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7/5416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