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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董美燕 我在2002年4月25日被抓,同年6月26日放回,这期间我没有配合邪恶的安排,全盘予以否定,拒写“三保”。然而以后却流离失所。在流离失所期间,我丈夫在我单位及当地派出所的逼迫下给我写了“保证”并签字。这事是我前几天才知道。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丈夫为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修炼的事及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7/541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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