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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新霞 我于96年春得法,得法后我的胃病、风湿关节炎、附件炎、失眠、头晕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99年7月22日我去北京证实大法,7月25日被“护送”回家,当地乡政府办洗脑班,逼迫每人写“保证”。否则不准回家,又罚了我500元,县政法委也罚我1000元,单位领导到市火车站接我的车旅费也由我支付300元。2000年12年6日,发传单被恶人举报,遭恶警抄家,把我非法关到县看守所一个月,从看守所出来时,又交了3000元的罚金(没有任何收据)。由于我学法不深,做出了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事,被逼迫写了“保证书”、“检查”等,现在声明原来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8/542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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