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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谷新堂 我于98年4月份修炼法轮大法,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当时由于我对法理认识不够,接受了邪恶的要求,写了“保证”并交了罚款。几年来,在讲清真象中,对大法法理有了清醒的认识,坚定了正念正行,现在严正声明:99年7月份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在正法、讲清真象中,彻底清除邪恶,全盘否定邪恶的安排,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8/542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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