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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岚芬 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1995所我走上了法轮功修炼者的道路,因我学法不深,我修炼的很不好,做了对不起师父的错事。在看守所里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所有说的、做的,不符合师父要求的一切,不符合法轮功标准的,等等一切,无论任何时间、地点,无论任何时候,现在声明全部作废。今后珍惜师父给我的机会。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19/542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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