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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默贤 我因2000年7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2个月左右。9月份出来后单位强迫我在它们写好的东西上签字,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就签了字。我错了。现在我严正声明,我签的字和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彻底作废。我今后坚决听师父的话,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学好法,发好正念,讲清真象,跟师父回家。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7/20/54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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